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的好处:
1、交易价格具有优势。
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只能在场外交易(就是指买卖双方协定交易),交易价格交易买卖方决定;不过,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总的来说,相对于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优势更大。
2、管理权集中。
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管理层对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3、资金筹集稳定。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原则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此之外的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4、资金筹集对象特定,融资的速度迅速。
因为是对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该部分投资者资金是相对充足的,一旦达成协议,上市公司是可以迅速得到生产经营的资金!
5、无需经过中间人搭桥,减低筹资成本。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10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无需证券公司承销)。
一、股票上市与发行有什么区别
首先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股票的发行包括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股票的设立发行:指为使公司成立以募集到法定资本数额为目的的股份发行。是指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发行股份,也是公司第一次发行股份。
股票上市是指己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经过承销商辅导一段时间,报经交易所实地审查通过,其股票即可挂牌上市。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在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后即获得上市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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