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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2023-01-04 来源:步旅网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时,可以通过协商后起诉法院,申请查封对方财产以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责令对方作出或禁止一定行为,以保护申请人的权益。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且情况紧急时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

法律分析

婚姻存续期间,男生不给生活费的,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找到对方的财产线索后,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查封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如果想要起诉的,一般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所以,如果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的,那么可以采取上述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结语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的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查封对方可执行的财产。起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出诉讼的行为。起诉状应包括双方详细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人等。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根据法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对可能造成判决难以执行或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进行处理。申请人需提供担保,如未提供,法院可驳回申请。紧急情况下,法院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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