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办理有的后果如下: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
2、一经拆迁无法按照国家政策获得全额拆迁补偿;
3、可能面临强制拆除或拍卖的风险;
4、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无产权证房屋不太容易办理物权变动手续,存在交易风险。房屋拆迁时,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无法获得如同有产权证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如果无产权证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强行拆除。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行使房屋权利与邻人发生纠纷时,应当适用相邻关系的规定,接受限制和扩张权利。当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双方出现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很可能因房屋产权问题而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从而导致纠纷处理陷入困境,难以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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