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擅自拆除承重结构装修及装修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物业未向房屋主管部门报告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告未进行处理都受处罚。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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