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申请离婚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2020-07-27 来源:步旅网

申请离婚一般需要提交以下的证明材料:第一、证明身份,包括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除了身份证复印件以外,一般还需要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查询已获知其常住人口信息等。第二、是证明二人婚姻关系的材料,一般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即可。对于丢失结婚证的情形,双方应当到相关的婚姻登记部门,要求出具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文件。对于事实婚姻的情形,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比如村委的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第三、如果双方有生育子女,或者有合法收养子女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亲子关系存在的材料,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以及证明存在养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以上主要是离婚诉讼当中关于提交身份材料的一些情况,当然在提交材料的时候,还要就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相关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和凭证。

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离婚需要的材料可以分为必备的材料,以及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的其他材料。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包括:第一、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比如身份证。第二、婚姻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的复印件,当然如果结婚证丢失的话,可以由登记部门出具婚姻情况证明。第三、证明双方感情状况的材料。而下面的这些材料呢是根据情况来进行准备的。第一、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比如出生证,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除了应提供相关的权利凭证与证明之外呢,还应当将具体的财产列在财产清单当中予以明晰。第三、关于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比如贷款合同、借条等。第四、关于对方应予以损害赔偿的,可以提供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婚姻过错情形的材料。

申请法院离婚一共需要什么手续?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去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上申请离婚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上申请离婚需要的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申请离婚需要哪些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离婚需要以下证明: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该内容由 冯庆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