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免予刑事处罚并不算前科。刑法所称前科,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以上的刑罚,刑满又犯罪的人。所以构成犯罪的人才会有前科。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因一定原因犯罪,需要刑事处罚,但因自首或者其他情形而不受刑事处罚的。因此,免予刑事处罚没有被处罚,所以不是犯罪前科。
一、犯罪前科多长时间可以消除
犯罪前科不可以消除。
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犯罪前科是不可以消除的,也即犯罪前科是终身的,有前科的人在升学、就业应当如实报告前科情况。唯一特殊的是,我国建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犯罪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如果是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认为是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对于累犯在再次判刑时将从重判决,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二、前科可以消除吗
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我国目前立法与司法中尚未明确规定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法律实践中,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管罪行轻重、主观恶性大小、是否彻底悔改,均存在犯罪记录,而且终身不能消除。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三、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都不构成累犯。也就是说,前科是过失犯罪,甚至只是一般行政违法行为的,那么其再犯罪就不构成累犯。
(2)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也就是说,前科被判处的刑罚不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其再犯罪就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
有前科的人再犯罪的时间已经超过5年间隔的,也不构成累犯。
(4)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时都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如果犯前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即使有前科或犯后罪时已满十八周岁,也不能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百零五条:
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