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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否违法?

2022-10-03 来源:步旅网

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违法行为,企业需限期缴纳或补足,否则将面临财产查封、拍卖等处罚。劳动者可依法维权,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导致无法享受待遇,法院将受理赔偿争议。劳动者应向社保管理部门反映,但法院不会受理此类案件。

法律分析

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该条规定对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做了原则性规定。

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企业需承担什么责任

1、限期缴纳或补足,逾期未履行的,可直接划拨或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企业财产。

2、加收滞纳金,再次逾期的,处罚款。

劳动者遭遇此种情况如何维权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双方的劳动关系提出异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明相关事实后继续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上述的内容就是关于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相关问题,如果劳动者发现单位有以上情况出现,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协商,如果说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则需要向当地的社保管理部门反映,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案件法院不会受理。

结语

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缓缴、减免,且应将缴纳情况告知职工。对于企业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行为,企业需承担责任:限期缴纳或补足,逾期未履行可被扣押、查封、拍卖财产,并加收滞纳金。劳动者遭遇此情况可依法维权,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同时,劳动者还可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征收机构处理,法院也会受理劳动者因未办理社保手续而无法享受待遇要求赔偿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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