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房是不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的,只有自己和配偶购买住房时,才可以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管理规定,在职职工个人贷款的共同申请人是借款人的配偶,只有是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他人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子女缴存的公积金一般是无法帮父母还房贷的,因为房贷是由父母办理的,房屋产权人是父母,而不是子女,子女自然没办法用自己的公积金去帮父母还房贷。简而言之,谁是房贷的借款人,才由谁去还,当然,如果父母办的是接力贷,房屋产权证上也有写子女的姓名,子女是房贷的共同借款人的话,那子女还是可以用自己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来帮父母还房贷的。
子女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能够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1、购房者未使用住房贷款的情况。
2、购房者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4、成年子女单独买房,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但如果是与父母联名买房,则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首付款,如果一起联名借贷,还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还贷。但如果不联名申请贷款只联名买房,则只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用于首付款,不能提取来偿还月供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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