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资争议是劳动争议。
一、做了劳动仲裁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一、劳动仲裁过程中公司注销,仲裁申请人可以要求仲裁庭出具仲裁结果,然后变迁诉讼对象向法院起诉,向相关组织或个人追讨劳动报酬。
二、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
三、根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清算组可“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四、清算组即清算机构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也就是说,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在选择相对一方主体的时候应当直接将清算组列为被申请人。
二、用人单位确认无劳动关系劳动者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确认无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收集以下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
三、单位不给办退休手续怎么办
单位不办理退体手续,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分情况具体处理
(1)对符合退体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对符合退体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体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该职工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
(3)对符合退体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4)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体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3个月的,可以适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裁决企业先支付职工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以下这些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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