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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的作用有哪些?

2021-10-22 来源:步旅网

破产不只是企业倒闭、清算,而且包括依法重整和调整。狭义的破产重整使企业依法进行财务整顿后存活下来。调整是在法庭之外,由债权人以债务人进行的和解存活。可见,重整和调整均是资不抵债而需要破产的企业,经过财务整顿,实现资本结构重组,以及经过领导班子的调整,生产、经营计划的转变,而获得重.生。这种破产重整与调整作用是:

1、是有利于债权人避免在破产清算中因资不抵债而受损;

2、是有利于职工防止企业解散引起的大量失业及其带来的社会震荡;

3、是有利于企业避免因破产而信誉受损。

尽管如此,破产的清算形式仍是破产的主要形式,它促进了资产的流动、再配置和再组合,起着结构调整和扶优汰劣的作用。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正常现象,每年破产倒闭的企业动辄数十万家。但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不发达,破产机制不完善,破产立法不健全的进行条件下,企业破产的难度相当大,甚至比企业兼并实施难度还要大的多。正因为如此,国家政策鼓励“多兼并,少破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破产重整是属于对企业的一种救助,需要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向法院申请,只有在获得同意的情况之下才可以实施此流程,所以,在处理的时间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可以保障到企业正常的运营,而债权人的利益也不会受到损失。

一、税务部门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税务部门不能申请企业破产。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能够申请企业破产的只有三类人,分别是公司本身、债权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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