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跨区经营,属于异地经营,即公司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企业异地经营,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不在注册地,注册地管理部门无法实际行使管理职权,而实际经营地管理部门不是其法律所属管理机关,存在两头管理不便的问题,因此我国法律法规是禁止企业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的。 因此,如果企业在异地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性经营活动,没有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是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应该去工商管理登记机构进行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经营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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