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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擅自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2024-02-10 来源:步旅网

肇事者擅自驾驶情况下,如果车主无疏于管理的过错,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对自己所有的危险物疏于管理,致使他人方便随意擅自使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应当与擅自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别人开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别人开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会赔偿;

2、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导致交通事故,车主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下:

1、明知借车人饮酒、吸毒却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

2、借车人在借到车后饮酒或吸毒的,车主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3、明知自己的车有故障却仍将车借出的,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4、将车辆借给没有相应驾驶资质的人,车主需要承担责任。

二、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出了事故谁负责

在借车的情况下,属于车主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一种情形。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最高法院先后在两个司法解释和一个函复中作出了说明。第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个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即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从以上内容看,对于车主和使用人的责任问题,基本上采纳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标准来判断,即:谁支配管理车辆和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取利益(包括驾驶车辆带来的便利甚至享受),谁就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把车借给别人开如果发生事故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大家在平常生活中,最好是不要轻易的将自己的车辆借给别人开。

三、电动车借给别人谁的责任

1、如果出借电动车正常年检,借用人有相应驾驶资格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不负法律责任。

2、如果出借电动车未正常年检(包括无行驶证),或借用人没相应驾驶资格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俗解释就是借车人有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车辆手续齐全,且状态正常的话;就是借车人的责任,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车辆手续不正常,或者借车人没有符合准驾的驾驶证,那么车主和借车人共同承担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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