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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公司人员能否作为投标代理人?

2021-06-09 来源:步旅网

建议在投标过程中选择本单位人作为授权委托人,除非招标文件明确允许选择非本单位人。即使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要求,选择非本单位人作为授权委托人也存在风险,因为招标单位可能需要核实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或社保归属情况,如发现问题可能导致废标。

法律分析

可以。通常情况下,建议最好选择投标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人。如果不是需要查看招标文件的废标条款。废标条款里明确要求,投标授权委托人是不是可以选择非本单位人。即使废标条款里没明确的要求,使用非本单位人作为授权委托人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招标单位在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前,有可能需要投标单位提供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是社保归属情况,一旦查实有问题,可以将你废标。

拓展延伸

外部人员是否可作为投标代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外部人员是可以作为投标代表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投标代表必须是本公司人员。只要外部人员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且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代表本公司参与投标的职责,他们是可以担任投标代表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外部人员作为投标代表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代表本公司参与投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因此,在选择外部人员作为投标代表时,建议公司充分评估其能力和信誉,并与其签订明确的代理协议,确保投标过程的顺利进行。

结语

建议最好选择投标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人,以避免潜在的风险。废标条款要求明确投标授权委托人是否可以选择非本单位人。即使没有明确规定,使用非本单位人作为授权委托人也存在一定风险。招标单位可能需要核实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或社保归属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可能导致废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外部人员可以作为投标代表,但需遵守相关要求,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选择外部人员作为投标代表时,建议公司评估其能力和信誉,并签订明确的代理协议,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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