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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拆迁却没有获得安置房应该怎么办

2021-11-01 来源:步旅网

如果没有按照协议交房,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过期没有交房,不仅要支付过度费,还应该给与相应的赔偿。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拆迁不给安置房怎样应对

拆迁不给安置房的,被拆迁者可以拒绝搬迁,与拆迁方协商拆迁赔偿事宜,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或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不给安置房怎样做

拆迁不给安置房,可以起诉要求赔偿。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如果被征收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安置房,而拆迁方不给安置房则是违法的。此时被征收人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了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有哪些?答:拆迁安置的补偿方式有以下这些:货币补偿,是指在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拆迁怎么给安置房

房屋拆迁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迁安置房怎么卖

拆迁安置房这样卖:1、交易双方协定好房屋价格,带着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然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2、交易双方带着第一条需要的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3、交易双方带着第二条需要的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4、交易双方带着第三条的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并缴费后买方取证。

拆迁户没有拿到安置房怎么办

拆迁户签订协议后没有按照协议拿到安置房,可以按照补偿协议内容进行起诉,要求履行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严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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