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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私了的费用由谁承担

2020-09-16 来源:步旅网

首先,如果交警队能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好,然后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主张;其次,目前因为无法掌握现实有效的证据,交警队要求私了,那么你们必须明确私了需要赔偿的费用;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因此,不知道您私了的项目里面是否包含了上述项目。再次,对方目前把发票全部拿走了,您可以拿着双方的协议书、警察的记录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根据协议履行,至于对方主张钱给您了,必须拿出相关证据,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或者当时是否有其他相关证人能够证明对方没有支付;最后,本案中,你们太大意,不应该直接将票据给对方,应该先由对方付款后再给,但是现在也不是不能解决,可以起诉,然后找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没有给予剩余款项。附相关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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