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物品是否保价,由发件人自由答选择,保价最高限额10000元,费率1%;2、对已保价物品的损毁,按实际损毁(物品实际损毁的确定标准以物品到达地的当时市场的平均价计算)进行赔偿,对已保价物品的丢失,按申报价值赔偿,但最高都不超过投保金额;3、没有投保的物品:申报价值1500元以下的若丢失,承运人按照申报价值进行赔偿;申报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若丢失承运人则只赔偿1500元。4、对未保价物品的损毁,承运人依照其损毁程度按实际运费的3-5倍进行赔偿(如运单上所填写的申报价值低于实际运费的三倍,则按照申报价值赔偿)。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快递暂行条例》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快递行业组织应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安全经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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