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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违法停车告知单怎样处理

2020-02-02 来源:步旅网

不管是在东莞还是其他地方,一旦被交警部门查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对于东莞违章停车违法的查处,属于现场执法的,交警部门会在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这种交通违法只罚款,不记分。但该类交通违法,车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一定要及时前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或自助缴纳罚款终端缴纳罚款。

在处罚决定书开具15个工作日后,还没有前往缴纳罚款的,将会开始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3%计算,但滞纳金总额不会超过200元。

如果收到的是违法停车处罚决定书,请记得及时办理并缴纳罚款。另一种情况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但驾驶人不在现场,执勤交警将通过照相或摄像的形式固定证据,并在车头等位置张贴“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通知单。这种情况下,驾驶人缴纳罚款就没有15日的时间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法停车的地点是有禁停标线或禁停标志的,交警部门将按照“违反禁止标线”或“违反禁止标志”来进行处罚,这种情况下的违法停车是将被记分的。

目前,交警大队都为了方便大家处理违章,一般会在当地公安交警公众号、官网或者交管12123app对应模块处理缴纳罚金,这样可以节省一些办理手续的时间。比如方法一,浏览器搜索当地的交管局,点击进入官网;然后在板块内寻找“车辆违章记录”,点击进入;输入车牌号进行查询;然后再点击“业务办理”和“电子警察”处理并缴款即可;最后点击“简易程序处罚书缴款”完成整个操作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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