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行为正在进行时的情况在家庭暴力正在进行的时候也是制止暴力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受害者损害的时机,这时受害者应当抓住周围所有可能的资源寻求帮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求助其他家庭成员予以制止。如果其他家庭成员不能制止,应及时寻求外界帮助,如可以拨打“110”电话,公安机关将会予以制止。也可以向居住地周围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呼救,这些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
2、邻居目睹到家庭暴力行为发生或者听到受害者的呼救时,应出面劝阻或者及时拨打“110”电话,或者向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派出所等部门报告请求帮助。
3、具有自我防护的意识和部分能力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应当告知施暴者自己有免受暴力侵害的权利。如果不能有效制止暴力行为,应当在其他家庭成员的帮助下,迅速离开暴力环境,及时拨打“110”电话,或向有关部门、邻居求助。
二、已经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情况对于家庭暴力过程已经结束的受害者,应当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并进行取证,以便为后来的维权做好证据上的准备,此时的维权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受害者可以到居住地附近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自己所在单位提出请求,以上这些部门应当找到施暴者进行调解。
2、受害者可以打110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此时实施暴力造成受害者轻微伤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3、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离婚,在离婚时获得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4、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到强制、被恐吓等园艺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疾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
5、受害妇女可以及时向妇联或妇女共益组织等求助。家庭暴力不论是对受害者还是对于整个家庭可能都会带来难以想象的负面影响,对受害者以及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以及今后的发展可能都会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因此建议当事人遇到家庭暴力时应当果断采取措施。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建议受害者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及家人的权益,转向专业的律师不失为最有保障的办法,毕竟专业的引领才能带来更快捷的效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