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请,到烟草专卖局办证厅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各级烟草专卖局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实地核查,各级烟草专卖局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提交核查结果。审核人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审批,审批人将予以办理的申请发布领证公告,申请人前往相应的地点领取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五条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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