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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企业拆迁补偿规定

2024-02-21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如皋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不可以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那天起,被征收房屋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由于征收房屋从而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由于征收房屋从而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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