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怎样区分送礼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2020-08-07 来源:步旅网

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能构成财产不明罪吗

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财产不明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回财产差额。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例。因此,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挪用资金罪公款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是特殊主体,即只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从事一定管理性职务的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应按挪用公款罪论处。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2.犯罪客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即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权。可见,挪用资金罪所侵害客体的范围,比挪用公款罪广。

3.犯罪的对象不同。

挪用公款罪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它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

4.刑罚不同。

三、如何界定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

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

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

(二)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氏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