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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何划分?

2022-04-23 来源:步旅网

婚后父母购房的产权归属与离婚财产分割:1.双方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按父母出资额按份共有,可分割或拍卖分割。

法律分析

1.第一种情形:结婚后双方父母均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如无相反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第二种情形:结婚后双方父母均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各自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夫妻按各自父母出资额按份共有,离婚时若双方不能协商的,共有的房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房产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何保障权益?

离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何保障权益是一个关键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房产的产权归属,确保女方父母的出资得到合法认可。其次,可以考虑制定明确的房产购买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此外,可以选择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以确保她在离婚后仍然享有房产权益。还可以考虑制定财产划分协议,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方式。在离婚程序中,女方父母可以委托律师参与,确保权益得到维护。最后,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结语

在离婚中,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涉及到产权归属和分割问题。为保障女方父母的权益,建议明确产权归属并制定购买协议和财产划分协议。登记房产在女方名下,委托律师参与离婚程序并寻求法律援助,可最大程度保护权益。确保离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权益得到合法认可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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