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扣。
(二)送礼品礼金。
(三)手续费。
(四)以购代贿。
(五)提供消费项目代贿。
(六)假借促消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咨询费等名义进行贿赂。
(七)为受贿单位和个人报销各种费用。
(八)利用中奖,为个人变相受贿。
(九)其他方面手段,包括为受贿人提供各种便利、荣誉、资格等。
一、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二、商业贿赂应该怎样处罚
商业贿赂行为中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
《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164条规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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