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保留学籍。针对在读大学生,包括刚刚被录取的大学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内。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内。也就是说,并不是在校大学生服完兵役后,马上就得回学校复学,而是可以在两年内都是可以的,某种意义上说,退役后,你可以在外面旅游或者在家休息两年再入学也是可以的。当然,大家要记住,需要保留学籍的,要经过一些手续和程序,办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不申请是不会自动保留的。同时,针对复学还有特别规定,应征入伍的学生退役复学或入学后,编入新的年级,其学籍管理按照新年级的规定执行。原所在专业已被撤销的,学校安排其转入相近专业学习。整体上看,考虑还是比较周全的。
第二,转换专业。在读大学生退役后,可以转换专业,这是针对在读大学生入伍的另外一个重要优待。大家知道,很多学生在高考的时候,首先追求的是考上大学,至于专业考虑得不多。一旦进入大学之后,想转换专业是很困难的,而且多数大学时不允许转换专业的。但针对应征入伍在读大学生,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可以重新申请选择所学专业(未能通过新兵检疫复查或中途退役的学生除外),也就是如果之前的专业自己不喜欢的,完全可以在退役复学后转换,当然,艺术类、体育类、未经过统一高考的学生是不能调整专业的。
第三,升学优先。这里的升学,主要就是指考研,这一类政策虽然大提升上相同,但学校不一样,估计有一些细微的区别。比如有的学校规定,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或降分)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或降分)录取。而且有的学校还可以推荐免试读研究生,当然,有的学校规定需要在部队上游立功表现才可以。
第四,免修学分。很多大学都有学分制度,没有修完,是难以毕业的。而针对入伍退役的大学生,将免修军训、军事理论课、体育课学分,直接就是合格,甚至是优秀。有的学校规定,退役复学学生服役期获“优秀士兵”、“优秀班长”、“优秀共产党员”、“嘉奖”等荣誉的,还可以奖励学分,奖励学分可替代创新学分和公共选修课学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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