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一般应当是治安拘留,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严重的可能构成介绍卖淫罪。
扩展资料如下所示: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 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所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应该具体到每个环节,有关部门要查找副所长“拉皮条”的原因,除强化违法惩戒,加大处罚力度之外,还必须顺藤摸瓜,通过事后倒查,排查出这个看守所哪些环节存在着隐患和问题,从而堵塞漏洞。譬如:除了这位副所长收受有关人员一条中华烟外,还收受了其他什么财物?除副所长雷荣辉做这些违法事情之外,还有其他人有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并追究这个看守所上级管理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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