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是职员是因为工伤患病,且需要修病假时,那么在养病期间仍然具有患病前的工资待遇,且是患病前一年的平均月工资;
2、若是职员不是因工作原因患的病,并且要修病假时,那么仅由其职员所在公司支付可以低于最低工资的救治费用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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