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出,迁至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不迁出,在原户上办理分户。
一、户口迁移需带什么到迁移地派出所申请
户口迁移需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迁移地派出所申请。离婚后户处理: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地而异,般情况下,需要独立房产,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如为诉讼离婚或调解离婚,还需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有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离婚后再婚的,离婚后可以将户口迁至再婚对象的户口所在地。除了参考上述说法外,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不一定要迁出,以留在男方。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协议或判决裁决或调解要求,妇女必须迁出。
二、离婚后女方不愿迁出户口男方可强制迁出吗
离婚后女方不愿迁出户口男方不可以强制迁出。男女双方离婚后,其中一方如果不迁出户口,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申请分别立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三、离婚后女方户口会不会被强制迁出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会被强制迁出。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这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强制要求和办理,更无自动迁出一说。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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