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六统一
1、统一基金管理。
2022年7月1日起,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模式,按照“收增量、留存量”的办法,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管理使用,统一核算结算。
2、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
省内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单位职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用人单位参保管理实行属地管理。
3、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政策。
建立全省统一的费率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基准费率标准基础上,实施浮动费率,根据企业裁员情况分别按不同档次征收,减轻企业负担。
4、统一待遇和促进就业项目支付政策。
各地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待遇费用。统一促进就业各项支出,继续执行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有关规定,继续实施稳岗补贴政策。
5、统一经办规程。
推动失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业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6、统一信息系统。
实现失业保险业务一网办理、一卡通用,提升失业保险信息化水平,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防范基金风险。
北 京
今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致,7月1日起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
天 津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4400元和22434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山 西
2022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确定,下限为3548元,上限为17742元。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3548元至17742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辽 宁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49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8元/月。个人缴费基数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吉 林
2021年吉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6618元。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4.5元/月,下限为3703.2元/月。个体参保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农垦企业缴费基数核定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执行《关于吉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社养字〔2003〕30 号)规定。2021年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2922 元。
上 海
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江 苏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按照国家要求,江苏省已在逐步取消社会保险年度,实行自然年度的通行做法。今后每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都将从1月1日起执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850元
安 徽
安徽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福 建
2022年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992元。
山 东
山东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湖 北
近日,湖北省发布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分为三档。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
湖 南
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5977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2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7931元/月,下限调整为358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广 西
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590元/月,下限为3718元/月。
柳州市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市社保经办部门统一调整,单位无需申报。
2022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3718元/月至上限18590元/月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海 南
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核定,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021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7486元的60%(即4491.6元,其中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4396.9元),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2021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7486元的300%(即22458元)。
适用对象为全省已经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编外人员、参保企业及其他类型单位的从业人员。
重 庆
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四 川
四川省2022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是6785元,缴费基数上限是2035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071元。
西 藏
西藏自治区确定2022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900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
全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970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940元。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按规定在上下限之间自愿选择相应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陕 西
陕西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35560元,下限标准为 47112元。
青 海
青海省人社厅公布,2021年青海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253元/年(7604元/月)。确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81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562元/月。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包括社会保险条款。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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