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诈骗,当事人的第一反应是:我要报案!那么,当事人当如何报案?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公民,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控告,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调查处理,并根据侦查的事实和证据,作出是否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决定。合同诈骗,是在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在处理合同诈骗时,要注意合同纠纷中的欺诈行为与欺诈犯罪行为的区别和界限,对于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存在具有隐瞒、虚构事实进行欺诈的瑕疵行为,但并不对合同交易目的产生性质的改变的,不能认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能以诈骗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实践中,公安机关一般由其刑事侦查、经济侦查部门具体负责合同诈骗案件办理。对于合同诈骗,当事人可以向犯罪行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尽量提交书面的报案材料,明确具体的要求,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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