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规定,赡养人包括儿女和其他法定赡养义务人,但不包括儿媳妇。赡养人的配偶应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儿媳妇对公婆没有继承权,因此也没有赡养义务。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对儿媳妇是否有赡养老人义务
1、民法典没有规定儿媳妇有赡养公公和婆婆的义务,但是儿媳妇有赡养自己的父母的义务。此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法律规定的赡养人是谁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赡养是指供给生活所需,特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进行帮助。媳妇对公婆的遗产无继承权,因此对公婆也无赡养义务。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儿媳妇有赡养公公和婆婆的义务。然而,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包括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因此,儿媳妇在法律上并无直接的赡养义务。然而,我们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进行帮助。媳妇对公婆的遗产无继承权,因此对公婆也无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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