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全国通用的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公私财物。需要注意的是,地方可以根据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好坏快慢,同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来确定该地区的盗窃罪起点数额。比如北京就将盗窃犯罪案件“数额较大”的标准规定为“以二千元为起点”。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上述规定,将盗窃犯罪案件“数额较大”的标准规定为“以二千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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