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婚先孕后,男方不想要孩子的,可以让男方承担抚养费。当事人未婚先孕后,男方不想要孩子的,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男方不愿意负担的,女方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抚养费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男方和孩子存在亲子关系的,应当对抚养费作出相应的判决,让男方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