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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2023-05-20 来源:步旅网

起诉离婚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共同财产证明、子女相关证明、法院判决生效单;其他材料包括:婚姻基础状况证明、离婚原因证明、夫妻关系现状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经济帮助证明、经济补偿证明、精神损害赔偿证据。

法律分析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必要材料,具体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具体如下: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结语

准备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共同财产证明、子女证明等。另外,还需提供婚姻基础状况证明、离婚原因证明、夫妻关系现状证明、双方经济状况证明等。若需要经济帮助或补偿,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对方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等行为也需要提供证据材料。请确保准备齐全,以便顺利进行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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