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国有企业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国有企业党组织肩负的重大政治使命,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改革发展意义重大。
国有企业党委加强对本单位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是由党组织、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等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各要素之间明晰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正常运转。其中,党委作为本单位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承担着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的作用;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既管自己,又要管班子,带队伍。
法律依据: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三条 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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