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
(1) 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
(2) 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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