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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公司老板不给赔偿,打官司需要什么材料

2022-04-04 来源:步旅网

合同违约不赔偿起诉所需的材料包括:企业法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等,以及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和相关证明等。这些材料的准备对于起诉合同违约不赔偿的案件至关重要。

法律分析

合同违约不赔偿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1.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等;

4.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等

拓展延伸

工伤索赔流程及所需材料

工伤索赔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伤,受害者有权向雇主索取赔偿。工伤索赔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确保及时报告工伤,并向雇主提供书面报告和医疗证明。其次,雇主应及时报告工伤给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然后,受害者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鉴定申请、医疗费用清单、工资证明等。最后,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认定结果,受害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伤鉴定申请表、医疗证明、工资证明、事故证明、劳动合同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合同违约不赔偿起诉需要的材料包括: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等;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等。工伤索赔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伤鉴定申请表、医疗证明、工资证明、事故证明、劳动合同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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