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社会在处理一些事情上也是特别人性化了。对于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影响的事情,会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在一些人的私人问题上,从前被人歧视的事情,现代社会已经很平常化的对待了。
(二)这样的事情在开放的现代社会,不论哪个国家都会出现。现在小孩只要出生就有自己生存的权力,不再受歧视,政府也会对这样的小孩和所有小孩一样的对待。
(三)在没有结婚就有小孩的情况下,只要男女双方及时办理结婚证就可以了。然后给小孩上户口就可以了,以后小孩的成长也是和所有孩子一样。现代人已经不再对这些是太在意了。
(四)有一个区别就是如果小孩的父母不办理结婚证,小孩一般情况下只能把户口上在女方的户口本上。就是落在女方家里,一般大一些的城市都是这样的。如果是农村就要看当地的政策。
(五)像这种情况,男女双方要尽快办理结婚证,这样就会受法律保护。只要办理了结婚证,时间一长没人再记着你未婚先孕这件事,小孩以后的成长,也会正常的进行,也是利于孩子的。
(六)要根据自己所在地的政策,不要纠结未婚先孕这件事,要及时办理结婚证,给小孩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其他的都不重要。政府政策也不会为难这类事情,自己积极办理就可以了。
一、结婚了没有结婚证要离婚怎么办
(一)结婚了没有结婚证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去进行离婚登记。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二)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
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拿到补办的结婚证后,即可办理离婚。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准予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合法解除的凭证。
二、未领结婚证算是有效婚姻吗
我国从1994年2月1日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要成立夫妻关系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结婚证书。未领取结婚证书不是有效的婚姻,法律不予保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未经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此,未领结婚证的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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