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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钱归属的法律规定

2021-08-01 来源:步旅网

离婚彩礼钱法律上归谁,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彩礼属于男方婚前对女方的赠与,归女方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赔偿、遗嘱确定的财产等。司法实践中,不认定取悦、恋爱期间的赠与为彩礼,借婚姻索取财物也不算。生活困难包括无住处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处理时要考虑过错程度、共同生活时间和彩礼转化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离婚彩礼钱法律上归谁

1、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彩礼一般属于男方婚前对女方的赠与,归女方所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不能认定为是彩礼

1、司法实践中不认定未彩礼的情形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2、如何理解生活困难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3、司法实践中的处理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6)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结语

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离婚彩礼一般属于男方婚前对女方的赠与,归女方所有。根据法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赔偿财产等。司法实践中,不认定为彩礼的情形包括取悦、恋爱期间赠与等。对于生活困难,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在处理中,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不予返还,恋爱中自愿赠与的礼物也可不返还。返还时需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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