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开具补办结婚证查档证明;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离婚证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应查证确认属实后为当事人补发证件。
法律分析
补办结婚证查档证明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拓展延伸
补办结婚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补办结婚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申请人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如果是再婚或丧偶后再婚的情况,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结婚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签字。5.婚姻状况声明:申请人和配偶需提供婚姻状况声明书,声明未与他人重婚或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6.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迁移证明等。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补办结婚证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丧偶证明、结婚登记申请表、婚姻状况声明等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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