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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一般会如何处理

2023-08-09 来源:步旅网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如果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事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自诉案件原告可以撤诉吗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起诉的权利属于被害人,被害人有权利起诉,有权利不起诉,起诉后当然有权利撤诉,但被害人撤诉通常应该获得法院的准许。

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起诉后又撤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法院说服被害人撤诉或驳回起诉。如婆婆起诉儿媳构成虐待家庭成员罪,法院经审理认为属于家庭纠纷不构成犯罪,说服婆婆撤诉。

2、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提供不出充分犯罪证据的,法院说服被害人撤诉或驳回起诉。

3、在法院判决前自诉人与被告人自行和解的,法院不再判决,由自诉人写撤诉书备案。

4、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过调解自诉人对被告人不再告了,可以撤诉。

5、自诉人起诉后,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6、法院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一旦被害人(自诉人)自动申请撤诉,被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法院不再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做出判决。

二、刑事自诉找不到人该怎样办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找不到被告人的,法院会对被告人进行传唤,如果经传唤不出庭的,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刑事自诉的案件范围是:(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自诉和公诉有哪些区别

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如下:

1、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2、自诉是指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自诉案件的处理如下: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3、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4、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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