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送达的方式有: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公证送达,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的送达不能邮寄、不能公告通知。通知的形式并未做严格限定,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电文等各种形式进行告知,只要意思送达即可。但是在实务操作中,为了规范行为,控制风险,在进行类似的告知行为时,最好采取寄送纸质告知函或者是电文送达,保留送达记录,以便备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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