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规范我们的行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你有疑惑吗?想知道法律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如何规定?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2)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的下列小规模企业:
①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②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1)会计核算健全;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
(3)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3、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
4、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5、水电经销企业;
6、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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