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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是什么意思?

2022-03-18 来源:步旅网

驳回的意思是法院不予处理的意思,即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要求无理。驳回的情况由两种,第一种是驳回起诉,法院发现原告没有起诉的权利,对其要求进行驳回;第二种是驳回诉讼请求,法院对原告、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两种情况都是法院不同意当事人的主张。

一、民事诉讼被告不适格怎么办

法院可以依职权告知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也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起诉条件中要求“有明确的被告”,仅仅要求被告明确、确定,虽然被告不适格是程序上的问题,但只有经过案件受理并实体审查后,才能发现被告是否正确,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不适格,即原告告错了人,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可参照该条的规定修改民事诉讼法,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告知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也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依照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民事诉讼驳回有什么

民事诉讼驳回分为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或者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审判的范围而作出的不予审判的裁定。它处理的是案件的程序性问题。如果案件不被接受,并不意味着原告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法律依据作出的不支持其请求的判决。处理的是案件的实质性问题。一旦做出判决,原告的请求将不再得到法律的支持。原告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可以寻求其他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被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由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既判力,除非收集到新的证据,否则他有争议的问题将无法审理。

三、驳回诉讼请求还可以再起诉吗

驳回诉讼请求还可以再起诉,但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按照法律规定,“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起诉,若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起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或者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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