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先到小区的物业询问清楚。地区管理政策不同,具体而定。
一般来说,屋顶遮阳雨棚,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法无禁止则允许,因此,构不成违法。
但是,在屋顶建遮阳雨棚,需要建设部门批准。 如果不批准就建造,属于违法行为。
雨棚在结构上由于与地面没有着地点,不具有居住人员的条件,所以很难认定为违章搭建。四面无墙,又不影响到别人,在自己产权范围内不能算违建。但如果影响了邻居的采光等,可以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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