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动植物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但培育动植物品种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保护育种者对其所培育品种的相关权利。在不同国家,其具体保护形式不完全一致。在中国,是以动植物新品种权的形式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
一、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什么: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二、侵犯知识产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停止侵害;
3、由于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使得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与行政机关关系密切。因此,在侵犯知识产权纠纷中行为人的行政责任不可忽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所导致的行政责任主要有三种,即停止侵权、没收和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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