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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窃案件中能否取保候审?

2022-02-22 来源:步旅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是一种针对未被逮捕或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强制措施,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并保证随传随到,以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对于团伙盗窃案件,应准确区分主犯和从犯,一般犯罪分子、盗窃数额不大、情节轻微者通常可取保候审,但累犯或盗窃罪的主犯则不可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团伙盗窃中应当准确区分是否为主犯和从犯,如果是一般的犯罪分子,盗窃数额不大情节轻微的,往往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如果是累犯或者盗窃罪的主犯则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团伙盗窃案件中的保释政策及应用

团伙盗窃案件中的保释政策及应用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给予嫌犯保释权利。保释政策的应用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嫌犯的社会背景、犯罪记录、案件的严重性以及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等。此外,团伙盗窃案件涉及多名嫌犯,因此法院还会考虑到团伙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可能的串联犯罪行为。最终的决定将取决于法院对案件的综合评估,以确保公正和社会安全的平衡。

结语

团伙盗窃案件中的保释政策及应用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法院在决定是否给予嫌犯保释权利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如社会背景、犯罪记录、案件的严重性以及对社会的潜在威胁等。此外,对于团伙盗窃案件,法院还会考虑团伙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可能的串联犯罪行为。最终的决定将取决于法院对案件的全面评估,以确保公正和社会安全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被5篇案例引用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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