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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转院治疗有什么规定

2023-01-25 来源:步旅网

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应当在统筹地区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因为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条件限制,由协议地区三级医院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转往外地治疗。但一般遵循层层转院原则,不支持回老家治疗,老家医疗机构属于转往医院所在地除外。

1、工伤在统筹地内转院需要办转院手续吗?办出院手续行吗
现工伤职工未经批准转院,一般而言,治疗费用不可以报销。但经却因本地医疗条件限制必须转院治疗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情况,争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特事特办。
2、办转院都要什么手续
可以问问当地医疗机构,每个地方不完全一样
3、工伤职工从省级医院又转回市级医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谢谢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及时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需要工伤康复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可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工伤职工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因康复条件所限需要转院康复的,应当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提出,经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4、转院手续办理最新规定
转院流程
1、市人民医院经治医师填写 转诊申请表,说明 理由。
2、所在科室科 主任签字核准。
3、医院医保办登记备案。
4、医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
5、市医保局驻人民医院协管医师开具转诊通知单。
6、患者持转诊通知单到指定的轸诊地定点医院住院。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5、工伤转院
工伤治疗,必须在指定医院就医,如果医院的水平和设备无法医治,可以转院,但是这个应该医院提出,医院有自己的治疗方案,并不是不能医治,不会同意的,建议你给医院点好处吧,也许会同意转院治疗。
6、工伤申请刚提交可以要求转院吗
因为治疗工伤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院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提出书面意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方可以转院治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7、在职工伤在住院出院在家的情况下,再需要转院做手术,怎样办理转院手续?
需要继续住院治疗,就住院治疗就可以了,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8、我是工伤我这样的转院证明可以吗?
可以,只要有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出示的有效证明就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更改一下你的观点
如果是工伤的情况下,所产生治疗费用及护理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如果没交工伤保险的话,才由企业按工伤保险标准支付!
9、工伤转院,需要医院给开什么证明?
由主诊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后交由当地社保部门核准审批,同意转院转院的才能享受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转院必须有医院同意,并经社保局工伤科许可,并告知单位才可以转院。
不可以随便擅自换医院治疗。工伤报销是有规范要求的,你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伤科。
1、定点医院专科主任出具转院手续,医院医疗保险科审批同意。
2、本地转院由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审批。转往上级医院或其他外地医院的,由工伤生育部长审批。
3、转往医院就医,现金结算,医疗终结后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工伤医疗费。填写《XX市工伤职工转院申请审批表》加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障卡。
(9)工伤转院需要什么手续?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1,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2,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3,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赔偿标准:
1,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3,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0、工伤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准备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企业与受伤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二、工伤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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