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
1、双方当事人自愿并且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2、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以及子女的探视权约定;
3、财产分割以及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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