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 不是独立法人,需要总公司写个 授权委托书 才能开户缴纳 社保 。其他的没有什么区别。母公司、 子公司 都有自己的独立的法人,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有自己的 公司名称 和 公司章程 ,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 营业执照 、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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