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要求监事列席会议时,监事应当列席并接受质询。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监事必须列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要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上有监事列席签字方有效。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要求监事列席会议,监事应当列席并回答股东的提问。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监事必须列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则必须要求监事在决议上签字方有效,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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